下载:太仓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一览表(2015版汇总).xls
分类 | 企业吸纳 | ||
名称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企业吸纳高技能人才社保补贴 |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优惠政策内容 | 给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核定,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4个月,其中录用“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最长为36个月。 | 给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核定,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4个月。 | 给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核定,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
适用对象及条件 | 1、本市企业录用毕业2年内首次就业的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含中职、中技)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见习单位提前录用毕业后2年内来太就业的非本市户籍的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本市企业录用当年度取得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市户籍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本市用人单位录用本市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申请主体 | 用人单位 | ||
携带资料 | 符合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持《太仓市企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持证人员情况表》及社区(村)公示回单(初次申请者需公示)至单位注册地的镇(区)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不同类型人员还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进行大学生学历信息维护);“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特困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困对象的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本市户籍当年度取得高级工以上人员: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 ||
经办机构 | 单位注册地的镇 (区)劳动保障机构 | ||
文件依据 | 太政规[2011]14号 太人社就〔20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