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11月22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6 投递简历:21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当前位置:全站资讯-> 政策法规 -> 疑难解答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4-10-28   阅读数量:    

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今年6月1日起苏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20了,我们公司也要调整,不过公司只调整未达到基本工资1320的员工,其他的员工不给调整,这样合理吗?我是认为不合理,因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证明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为什么只提高一部分人而另一些人却没有提高,这样不就相对降低了吗?这样也太不公平了吧!

答: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太仓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文件第二条不包含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于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工资调整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

相关动态:
2014年 8月 太仓市最低工资调整为1530元
2014年11月 太仓市最低工资调整为1680元
相关阅读: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规[2014]17号)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