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今年6月1日起苏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20了,我们公司也要调整,不过公司只调整未达到基本工资1320的员工,其他的员工不给调整,这样合理吗?我是认为不合理,因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证明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为什么只提高一部分人而另一些人却没有提高,这样不就相对降低了吗?这样也太不公平了吧!
答: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太仓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文件第二条不包含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于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工资调整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