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苏人保规[2015]18号
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苏州及太仓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近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明年1月1日起,江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630元上调到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调整到1600元,增加140元。如果按照增加140元的计算方法,本次调整最低工资,太仓最低工资或将调整为1820元。具体金额请关注本站正式公告(2015年12月21日,太仓最低工资2016年1月调整为1820元,已经苏州人社部门确认!)。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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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人才网
201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