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11月22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6 投递简历:24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当前位置:全站资讯-> 政策法规 -> 劳动保障

苏人保规[2015]18号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12-28   阅读数量:    

点击下载: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盖章PDF)

苏人保规[2015]18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2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不包括的各项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1日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