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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异地联网结算
联网范围
苏州大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江苏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办理对象
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人员,3个月以上长期居住外地或经我市市级医院转往上级指定医院治疗的人员。(注:离休、二乙人员暂不办理)
办理流程
1、我市参保人员转往外市就医流程
第一步:登记备案
注意事项:
所需资料:社会保障卡、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单位在职参保人员需单位盖章,其他人员提供异地居住的相关材料(如居住证、身份证等)。转诊人员需提供我市市级医院出具的《转诊登记表》。
经办地点:市医保中心、市一院或市中医院医保服务台、浏河社保所(每周二)、双凤社保所(每周三)。
第二步:接收确认
所需资料:持《登记表》附联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接收确认手续(上海市、苏州市已自动确认,无需前往办理)。
第三步:就医结算
联网医院:持社保卡在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划卡结算。转诊人员限在转诊指定医院划卡结算。在未开通联网结算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苏州大市内就医的至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结报,苏州大市外就医的至我市医保中心或乡镇结报站结报。
2.外市参保人员转往我市就医
第一步:登记备案
所需资料: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材料。
第二步:接收确认
所需资料:社会保障卡、《登记备案表》附联。
经办地点:市医保中心、市一院或市中医院医保服务台、浏河社保所(每周二),双凤社保所(每周三)办理接收确认手续。
第三步:就医结算
联网医院:持社保卡在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划卡结算。我市目前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太仓市中医医院(2017年底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将覆盖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他注意事项
1.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后,暂停在本市(太仓)实时划卡就医待遇,如回本市就医需前往经办点办理撤销手续。
2.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只限住院费用,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就医地规定执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起付线、支付比例等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3.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划卡的费用享受我市大病保险待遇。
4.我市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医疗费用应在当年度内结报,费用报销所需材料请参阅《零星报销》宣传资料。
咨询电话:12333、53588995
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