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太仓是否有对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和护理补贴,标准又是怎样的。
市民政局及市残联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目前本市已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和护理补贴。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员,根据本人残疾情况,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享有不同的社会救助政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目前低保标准为75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救助;1~2级(肢体、精神、智力、视力)的重残人员,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边缘重病救助;1~2级(肢体、精神、智力、视力)的重残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两倍,本人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可申请重残救助;如家庭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可申请一户多残;如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依老养残。市残联也将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太仓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