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今年的高温费怎么发?标准多少?
答:据太仓人社局消息,太仓今年的高温费暂不调整,这是2011的规定发布以来的第5年,即每人每月200元,6月,7月,8月,9月发放四个月。最迟10月底必须发放到位。今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高温费发放的检查力度,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发放高温补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相关条款: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这就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对高温下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单位若拒绝发放,将受到处罚。
太仓市劳动监察部门介绍,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含40℃),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