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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办理退休问题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09-13   阅读数量:    

问:我妈妈(姓名:李** 身份证号码:320***************)曾经在太仓参加社保,现在她已50周岁了在太仓沙溪买了房子,但是户口没有转过来,请问她可以把家乡盐城市的社保(20年左右)转过来,在太仓办理退休吗?

答:您好,如果您母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在太仓不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应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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