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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4-10-16   阅读数量:    

疑问:我于2004年5月--12月 在太仓一家台资企业工作并参加社保,后来离开太仓,由于当时疏忽,没有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也没有单位的离职证明和社保手册,现在公司也无法联系到了,请问我这期间的社保还能转移吗?需要什么手续!

解答:您好,可以办理社保转移的手续。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本市的,参保人员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太仓市人社局社保结算大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大厅业务窗口审核后:(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苏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后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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