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下辖幼儿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保健人员1名、保育员1名。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⒈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能配合教师开展教育活动。乐意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⒉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均限女性,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⒊卫生保健人员要求医护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并能熟练操作电脑。保育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备注:太仓户籍、有从事相关幼儿保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
⒈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于8月22日-26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详细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递交至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主任室,地址: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实验幼儿园(洛阳西路26号),邮编:215400,咨询电话,53520876-8014或53125676。
⒉考试。8月27日上午面试,内容为幼儿园保育工作基本知识及岗位技能测试。
⒊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为8月28日,体检参照幼儿园保教人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
三、录用及待遇
8月31日前完成录用,9月1日正式上班。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太委办〔2018〕69号)文件实施,统一采用人事代理用工方式。试用期二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资待遇参照《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意见(试行)》太人社〔2018〕47号)文件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负责解释。
太仓市实验幼教中心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