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的保障工作,根据太委办〔2018〕69号《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同意,我校现公开招聘水电工1名。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者优先考虑(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格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水电工要求熟悉水电相关基础知识,有2年以上水电维修工作经验,需持有有效期内电工证。
4.户籍要求:具有太仓本市户口。
二、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26日,26日中午12:00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中的信息采集表,与本人详细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的照片打包并注明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3396538@qq.com.
3.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53595860 13812906086
(二)考试
学校将在审查资料后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招聘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2.考试内容:综合技能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考试地点: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东仓南路128号)。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太委办〔2018〕69号)文件实施,统一采用人事代理用工方式。试用期二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资待遇参照《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意见(试行)》太人社〔2018〕47号)文件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办公室解释。
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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