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7月了,太仓即将进入火辣辣的暑期,那么大家关心的高温费问题又被提了出来。高温费规范的名称叫做“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为了保障在高温环境下的生产经营或者劳动建设正常进行,给劳动者的津贴。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江苏地区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因此 目前苏州太仓地区的高温费标准依然是200元/月的标准。
下面列出几个常见问题:
高温费只有户外工作者才有?
我们仔细解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这句话中有个“以及”,我们从语文逻辑出发,这里的“以及”是“或者”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规定的条件只要符合其一,企业就应该发放高温费。
江苏省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是哪几个月?
江苏省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为6月份至9月份(6、7、8、9)共四个月。
江苏高温津贴标准为多少?
目前在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前,默认沿用之前的标准,仍按2012年的标准,目前是200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