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今年难道是天气不热么?连续6月7月没有发高温费了。
解答:您好,按照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如仍有疑问可拨打53570505信访调解中心具体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