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在职人员办理报到手续
1、新录用公务员中的社会在职人员于2016年8月8日凭《录用通知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太仓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太仓市柳州路38号)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2、报到时其他所需材料
(1)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材料;
(2)工资转移证(工资关系介绍信)(原企业的不需要提供);
(3)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4)需户籍迁移的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拟迁入地户口本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
1、新录用公务员中的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8月8日或8月25日(原则上无特殊情况的请于8月8日报到),凭《录用通知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太仓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太仓市柳州路38号)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2、报到时其他所需材料
(1)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事项
1、新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工作参照本须知执行。
2、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太仓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