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照料中心里的志愿者在为老人倒水。
□太仓日报记者 薛海荣 文/图
日前,我市出台了《太仓市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管理办法》,对日间照料中心的用房面积、服务内容和运行方式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
■日间照料中心不得低于300平米
今年,城厢镇在南区和桃园两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完成了伟阳、梅园和府东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因为这些中心离家不远,并且功能齐全,每天吸引了大批老人来这里活动。
管理办法规定,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标准应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行业规范设计的要求。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应当坚持就近便利、小型多样、功能完善、方便实用的原则。
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用房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的用房面积一般不低于150平方米。中心(站)应设有休息室、配(就)餐室、多功能活动室、医疗保健室等。照料中心的休息室必须放置不少于20张休息床位,照料站的休息室不得少于10张休息床位。
■具备生活照料、配餐等基本功能
如今,南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形成集餐饮、休息、娱乐、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天来这里活动的老年人有近百位,不仅有本社区的老人,还有周边社区的老人。
76岁的杨春昇老人是这里的常客,他的老伴几年前已经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上海工作,现在自己是一名独居老人。自从社区有了日间照料中心之后,自己每天都要来这里,不仅在这里吃饭,还在这里下象棋、看电视,生活得很开心。
管理办法明确,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应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设置,具备生活照料、健康指导、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最主要的要落实生活照料、配餐和精神关爱这三项基本服务功能。
市民政局老龄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生活照料主要是对那些白天子女上班之后,能够“走出来”但又需要照料的老年人,中心主要为他们提供包括看护、休息等服务。就餐服务是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就近、上门餐饮服务。精神关爱服务是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聊天和文体活动等服务。
■可以实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在运行方式上,管理办法规定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的运行主体以各村(居)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运行方式。
一种可以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由村(居)委会管理,派社区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承担日常服务工作。
另一种可以实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由村(居)与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社会组织承担日间照料日常运营管理。
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原则上可以分为基本服务与特色服务。基本服务是指日间照料中心(站)开展的基本活动与服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收基本服务费。特色服务是指基本服务之外开展的特色化服务,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