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想创业,不知道现在是如果申请贷款的话是青年创业还是大学生创业贷款,另外符合什么样的资格才可以向您们递交申请呢?相关的程序是什么啊?
答:您好,一、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具体包括:
(一)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持有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人员;
3、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4、持有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5、政府新出台政策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不得分别作为申请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申请人属本《细则》第四项规定中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经查验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本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注册时间三年内提出申请的,并且工商登记注册人应与申请贷款人相符。
(二)有与工商注册登记时间相符的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证。
(三)无工商登记注册的承包本地商场场地或柜台、承包企业车间、农村种植、养殖等农副业项目,提供相关承包合同或承包协议书。农村种植、养殖等农副业项目需同时提供其它商业保险凭证。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属租赁或承包经营的,需提供不短于贷款期限的租赁或承包合同书。
(五)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律,属特种行业的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其从事的经营项目与登记范围相符。
(六)具有还贷能力和反担保能力。
三、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向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同意推荐,填报《太仓市小额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见附件一),报镇(区)劳动保障部门初审。
附件:
小额贷款相关文件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