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庄超)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就业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标准及认定办法。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前期印发的《关于对就业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就业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标准及认定办法明确了安置基地的基本设施、经营状况、劳动保护条件等,并明确了由用人单位申报、各镇司法所审核、市司法局审查认定、挂牌公示设立及统一称谓命名等认定办法。同时,我市将对基地实行年检制度和动态管理,凡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骗取优惠政策的或出现重大重新犯罪案件的,均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