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盛兵)日前,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意见》,以有效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作用。
市委组织部要求各镇(区)党(工)委在10月14日前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应建尽建工作,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市委组织部明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单独建立党组织,有2名党员、生产经营比较稳定或规模较大的,采取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员到合作社指导等方式,单独建立党组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尚不成熟,在同一村区域范围的,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社联合成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且与本地生产龙头企业建有产业合作关系的,可采取企社联建的方式成立联合党组织;不具备组建条件,但有明确的业务指导或产业合作关系的,采取挂靠组建的形式建立党组织;产业特征明显、分布较为集中的,跨村、跨镇(区)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镇(区)党(工)委或农业部门牵头建立行业协会联合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