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新区党委、管委会,科教新城工委、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以苏州国际精英周、广州留交会等为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引进培育,集聚科技人才来太创新创业,推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太委发[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2年度“太仓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现代物流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不超过50岁;
(二)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三)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已与我市的区镇或载体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内在我市进行注册科技型企业。人才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其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注册时申报人个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才)。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太仓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2、创业计划书;
3、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4、有效身份证件;
5、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的落户意向协议;
6、主要辅助材料。
(二)申报受理时间
原则上一年共评选四次,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季度评选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6日—9月14日。
(三)申报程序
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并附相应附件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给各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统一交送至太仓市科技局。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申报书、创业计划书、附件目录、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平装订,勿用塑料夹。
(四)各主管部门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纸质版附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五)己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
三、评审流程
(一)专家评审
市领军办统一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市人才办、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拟定资助候选人名单。
(二)公示
资助候选人名单需经7天对外公示。
(三)注册
项目通过快速评审后,需于接到正式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公司注册,即可获得100万项目启动资金(分两年拨付)。(项目注册完成后,可参加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若获得资助经费超过100万,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四)下拨经费
市领军办审核项目注册材料,通过后发放项目启动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人才引进工作作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既要广泛宣传、广开才路,积极推荐引进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又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二)各申报单位必须严格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申报个人对提交的材料也必须保证内容的真实。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服务与指导。组织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太仓市科技局(太仓市领军办)联系。联系人:顾燕,电话:53890680、13255175567,传真:53522771,电子邮箱:ggrr66@126.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6B0616,邮政编码:215400。
太仓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太仓市财政局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