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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暂不需考电动车驾照,新管理办法出台前,将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09-06   阅读数量:    

  太仓日报 讯(记者  庄超) “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今后需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需考驾照、买保险。”近日,一条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新说法在网上流传。记者昨日从市车管所了解到,因为我省和苏州市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具体政策,我市暂不执行开电动车考驾驶证的规定。

  据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据了解,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也就是说,新买电动车可能要办驾照、上保险了。

  “如果超标电动车真能纳入机动车管理,也将有利于今后的执法。”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说,但新国标改变的只是轻便摩托车定义,目前我市暂未接到任何通知,针对本地配套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出台。“在新管理办法出台前,我们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但并不按照机动车违法规定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现有电动车管理办法是,消费者持相关手续证明,到交警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办理非机动车牌照,才允许上路行驶。同时特别提醒,电动自行车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以内。为善待他人也善待自己,请不要超载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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