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刘少树)今年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一周年。记者从太仓地税局了解到,新税法的实施效果已经显现,一年来,我市个税减税逾7000万元,约11万人告别个税。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从去年9月1日起,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个人所得税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最低税率降为3%。
新标准的出台降低了众多工薪族个人所得税税负。太仓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个税新政实施一年来,共组织入库个人所得税7.29亿元,同比减收7101万元,负增长8.88%。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减收6472万元,负增长12.21%。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面由51.84%降到28.57%,纳税人数由每月约21万减为约10万,全市约11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税,新个税法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约11万人告别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