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刘少树)昨天,记者从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大丰出席会议。
此次“营改增”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营改增”后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对特定服务出口实行免税制度或零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紧完成数据测算的评估总结工作,研究扶持补贴政策等,确保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据悉,我市将“营改增”作为企业减负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专门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