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太委发[2010]22号)精神以及《太仓市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就评选2012年度太仓市高技能人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市范围符合条件的一线技能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操作的高技能人员。2012年度将选拔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10 名,高技能重点人才 100名。
二、资助政策
1、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五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
2、太仓市高技能重点人才五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近五年内,获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等以上荣誉;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2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选手;“姑苏技能大奖”获得者;苏州市“青年首席技师”。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和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并在某一生产和服务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技术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者在确保产品质量标准时,提高了企业生产、销售等记录。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本职业(工种)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传统技能技艺传承者,获得省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命名者。
7、新型产业、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具备技师(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二)太仓市高技能重点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五年内,获得苏州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等以上荣誉的;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20名、太仓市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2、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掌握企业核心技术,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和技术障碍,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了本企业、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3、发扬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所教学生成为企业的技能骨干、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技术技能群体带头人,具有组织相近专业的技工进行技术攻关的能力,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有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合理化建议。
5、在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6、规模型企业认定的企业内“首席技师”或技术技能突出人才。
7、其他有突出技术技能特长,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
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填写《太仓市高技能人才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候选对象主要由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推荐,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市人社局。
2、审查筛选。由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产生太仓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候选人。
3、综合评审。由太仓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太仓市高技能人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4、社会公示。入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资助通知,公布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进度安排
1、受理材料(7月1日至8月15日):
2、资格审查(8月15日至 9月30日):
3、专家评审(10月1日至10月30日,11月公示)。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8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205室),并同时将“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czjkb@163.com。
咨询电话:53586912 53542494
附件:
1、太仓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候选人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