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闯出“一片天”
通过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我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额已超30亿元——
太仓日报 □记者 薛海荣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市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使得村级集体经济总量不断增大。
■目前,全市有8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些示范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好,年均增幅大,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2011年底,全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额为30.24亿元,比2005年底的10.26亿元净增19.98亿元,净资产从2005年底的5.17亿元增加到18.75亿元。
自2006年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市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大、质量提高、实力增强。2011年底,全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额为30.24亿元,比2005年底的10.26亿元净增19.98亿元,净资产从2005年底的5.17亿元增加到18.75亿元,净增13.58亿元,增长2.5倍以上。
薄弱村上演“变脸大戏”
2006年以来,我市每年发展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市级财政对示范村实行以奖代补,每村20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了村级“造血”功能。6年来,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达到了80个,这些示范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好,年均增幅大,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我市共进行了三轮扶持。第一轮扶持76个村,市级财政下拨扶持资金3740万元,并落实88个单位挂钩帮扶。第二轮扶持18个村,采取“市镇联动、部门挂钩、结对帮扶、一定两年”的方法,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80万扶持资金。第三轮扶持10个村,在扶持期内,对薄弱村所建经营性物业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级财政给予每村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镇(区)财政等额配套。
通过扶持,我市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从2005年的8563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52821万元,村均达到508万元,年平均增长35.4%,10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已全部消除。
物业租赁收益“唱主角”
记者在浏河镇东仓村看到了鳞次栉比的仓储用房和不时在眼前穿行而过的重型卡车,一个现代化的物流产业园已然形成。据了解,该物流产业园每年可以为东仓村创造1700万元的租赁收益。
我市把物业项目作为构建村级经济长效发展机制的重要载体,物业租赁收入已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据介绍,我市充分利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及农村新型社区人口相对聚集的机遇,很大一部分村通过自主开发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将货币资本转化为物业资产,不断扩大经营性资产的总量。目前,全市村级物业项目建筑面积累计达130多万平方米。
此外,我市还先后形成了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异地发展型、抱团联合型、为农服务型、企村结对型等多种发展形式。
最大限度为村级“减负”
近年来,我市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交纳的房产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税收,实行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对村主体经营的合作农场,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的国家规定,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的税收采取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物业项目建设、公共事业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相关规费,除了需上缴上级部门的,凡属本市级收取的行政性规费予以免收。
我市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库,对所有集体“三资”进行全程监管,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从粗方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