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庄超)目前,全市拥有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422家,苏州市级109家,省级3家,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还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534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全部跨入“平安企业”行列。
为了推进这项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成立由市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委等部门组成的三方协调工作小组,建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职工权益维护、机关部门指导督查等一系列机制,联合企业、工会、职工共同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将劳资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
如今,全市上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建形式,解决了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了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目的,实现了无重大群体性上访、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职业病事件、无重大环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