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成为可信赖的“身边的亲人”
太仓日报讯(记者 邢智丰)7月20日,我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成立,并开展第一期互助保障工作。
我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各级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本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下团体入会。参加互助保障的会员应每人一次性缴纳互助金,每份30元,保障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间,如首次发现并经市级或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为原发性癌症、白血病、股骨头坏死、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13种重大疾病之一时,可向市互助会一次性申请给予互助保障待遇;遭遇因交通事故或者工伤导致本人严重伤残(1~5级)甚至亡故的严重情况,经市有关部门核准,也可向市互助会一次性申请给付互助保障待遇。
当天,我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第一期第一次理事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太仓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章程》、《实施办法》和《太仓市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明确了职工互助互济会的领导机构、医疗专家鉴定组,形成了决议。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遵循“服务至上、诚信第一”的原则,妥善处理解决好职工提出的各种要求和问题,使职工和企业真正感受到互助互济是可以信赖的“身边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