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区2012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社区管理改革创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社区工作者。
一、招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以上学历(2009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苏州市区户口,男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
6. 中共党员、平江区户籍、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退伍军人或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均可优先录用。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等方面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按名次只公示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
符合条件参加笔试的报名者,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低保、低保边缘者、残疾人提供相关证明减免)。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职位和使用
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平江区各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2012年7月20--21日,为期两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地点,在平江区人才资源市场(苏州市平江区平泷路1258号)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委托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必须是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投档材料一份以及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推荐表。
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权归苏州市平江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附件:登记表
平江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