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周琦 实习生 孙王益)入驻市科技创新载体有补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我市出台了《加快太仓市科技创新载体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对入驻市科技创新载体的企业及个人给予一系列补助。
根据《意见》,入驻市科技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太仓软件园等科技型园区,并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及人员(包括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创建的民营科技企业、新建的对自主研发成果进行产业化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将在住房、搬迁安置、税收、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补助。比如,企业内的技术骨干子女入学入托,可享受本市市民待遇;特别优秀企业享有搬迁安置补贴;提供创新引导资金等等。
我市还专门设立了科技创新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房租补贴、搬迁安置补贴、税收奖励等。专项资金的3%作为管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载体项目库的维护及产业发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