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疑问:公司部分员工实行责任制工作制(即工资中的一部分被列为加班费),需要正班正常出勤,晚上或周末有工作要来上班(没有另外的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律师解答:工资中的一部分被列为加班费,关键要看工资的具体内涵,如果这个工资是指正常上班的报酬,把加班时间未予结算,这样是不对的。但是如果是工资指工资总额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和加班工资两部分,这样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一般是针对一线员工的,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员,情况不太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