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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务:工资中的一部分可以被列为加班费吗?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07-08   阅读数量:    
问:公司部分员工实行责任制工作制(即工资中的一部分被列为加班费),需要正班正常出勤,晚上或周末有工作要来上班(没有另外的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律师回答:
工资中的一部分被列为加班费,关键要看工资的具体内涵。如果这个工资是指正常上班的报酬,吧加班时间未予结算,这样是不对的。但是如果是工资指工资总额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和加班工资两部分,这样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这个一般是针对一线员工的,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员,情况不太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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