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段入学年龄
幼儿园
小班3周岁(2009年9月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08年9月1日前出生),大班5周岁(2007年9月1日前出生)。
小学、初中
小学段的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初中段的招生年龄: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且已经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本市户籍学生
报名和入学方法
幼儿园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幼儿,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婴儿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报名手续,验证通过即发放入园通知书,并办理入园交费手续。
小学、初中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户口在太仓的小学毕业生到外地初中借读的,本市不再保留初中学籍。
择校生不享受热点高中指标分配计划
为抑制择校热,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从2010年起我市规定了当年入学的初一择校生不享受该校的热点高中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政策。今年将继续执行该政策。 根据省市高中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政策,今后定向分配比例将会逐年提高,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避免盲目择校,各校也要正面引导学生到学区学校就读。
义务段非太仓籍
学生报名和
入学办法
1.来太务工人员子女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以到各非城区的乡镇初中、小学和定点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城区公办定点学校为:新区二小、城四小、南郊小学、新毛小学、陆渡小学、新区中学、南郊中学、陆渡中学、双凤中学。
2.各乡镇初中、小学和定点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妥善安排就学。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证明)以及户口不在本市,但在本市有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籍地户口簿、住房房产证)优先进入定点吸纳的公办小学、初中。其来太务工子女入学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近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视学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长办理报名手续。
3.所需材料
小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①监护人身份证;②原籍户口簿;③太仓市居住证;④在太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⑤计划生育证明;⑥出生医学证明;⑦预防接种证明;⑧幼儿素质发展汇报单(或幼儿接受过学前教育的其他证明材料)。
初中: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①监护人身份证;②原籍户口簿;③太仓市居住证;④在太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⑤计划生育证明;⑥预防接种证明;⑦小学毕业证书;⑧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或六年级成绩单)。
4.如申请数大于公办中小学学额许可数,可根据《太仓市来太务工人员子女进入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就读暂行规定》按下列顺序安排符合条件的来太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吸纳不下的学生进入来太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就读。
⑴父母双方都在本市就业,并暂住的来太务工人员(提供在太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居住证)。
⑵在太工作时间长的来太务工人员(提供在太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
⑶在太暂住时间长的来太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
上述同等条件下,按下列顺序吸纳符合条件的来太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1.独生子女入学优先于非独生子女。
2.就读初中的,毕业于我市公办小学和来太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就读小学的,接受我市公办幼儿园或来太务工人员子弟学校附属幼儿园三年学前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优先安排。
5.各公办小学、初中受理申请、进行验证、入学报名时间:7月4日~7日。
6.报名时收留小学毕业登记表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录取政策
1.录取原则
各类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与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根据各批次(类别)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类别)的投档分数线,然后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本人所填的志愿顺序的先后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前批次(类别)先于后批次(类别)录取;二是同一批次(类别)按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但两所四星高中第二志愿可降10分参与录取;三是在同一志愿上统招志愿先于择校志愿录取;四是同一统招志愿和同一择校志愿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是已被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无论是统招生还是择校生不再参与任何阶段的公办高中录取。
当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上的人数超过统招计划数时,则按学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符合统招计划数则录取统招工作结束,如果人数仍超过统招计划数,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符合统招计划数则录取统招工作结束,如果人数仍超过统招计划数,则考生档案全部投给有关学校,追加统招计划全部录取。普通高中择校生70%按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0%由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自主招生。
2.录取方式
今年市高中段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操作时按照批次及志愿顺序的先后依次开展录取工作。
3.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其中一所学校计划志愿。通过免费师范面试的男生,还可再填报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免费志愿。
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第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第二阶段三星级普通高中及苏州市第四中学空乘班。
第二批录取为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对口单招班,中高职三加二分段培养班。
第三批录取学校为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及其它部省属中专由苏州大市统招。
第四批录取学校为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中外合作班、太仓与上海合作班
第五批录取学校为市属中专、技工学校。
考生各批志愿均未录取时,市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与未完成计划的学校与考生直接见面,开展录取工作。
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考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学校集中送太仓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经市招生委员会审验同意,在太仓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