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太仓失业保险金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2-06-14
阅读数量:
请问太仓失业保险金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上述任何一条规定不符合的,无法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即,您的佳人如果提出的是辞职,则不满足上述领取条件。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3、失业保险待遇送审单,4、劳动合同;单位填写好表格,盖好公章贴好照片于每月1-24日工作日内到人社局基金结算中心大厅办理。
发放流程:
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接到社区(村)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职工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社区(村),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登记、接受职业指导培训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
外市户籍失业人员接到原单位通知后,于失业证明开出日次月15号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职工证明”到社保大厅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