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张瑜)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个别医保定点单位的不法营业员,在为参保人员购药划卡结算后,乘其不备,私自再次偷拉购药者医保卡上的余额,并将该部分钱占为己有,影响恶劣。相关案件己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据了解,市医保管理部门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对此,人社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在每次持卡就医购药时,务必索取发票并仔细核对卡上余额,并与下次就医购药时的发票余额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投诉举报。如举报属实,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53587123,53595108。
市民也可登陆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输入医保卡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