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请尚未缴纳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注意,为了不影响你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持本人《劳动保障卡》至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2012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的,将从2012年7月1日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请相互转告!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