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文婷) 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截至5月底,我市尚有1475户个体工商户未办理年度验照,根据去年起实施的新《个体工商户条例》,逾期仍未及时办理验照的个体工商户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执行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吊销条款”的第一年,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一规定与过去的条例相比有较大调整。截至今年5月31日,法定验照期结束,全市还有1475户个体工商户尚未办理验照,工商部门将按法定形式发放通知书,如果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仍不申请办理验照手续的,将对个体工商户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若营业执照被吊销,个体工商户将不仅失去了合法的经营资质,在被吊销的两年内也无法再申请原有字号,不利于自身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