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例问题来自百度知道:
案例情况:我父亲在2011年底。在工作时间外出为自己上班的场里员工置办年货的时候。不幸脑溢血,最后没有抢救过来,离开人世。最后按程序给我父亲定成工伤,可以根据条例得到补偿。可是最近又得到通知,因为在为我父亲办理工伤事宜的时候,身份证号码填错(工伤的上报都是由父亲工场来申报)得知赔偿可能会丧失。
家里就剩我母亲一个人。我也是在外打工,08年大学毕业刚进入社会不久。今天我母亲又打电话求情,被其工作人员一通狠话退回。我心里实在难过。但又敢怒不敢言。所以请求各位懂法律的专家能不能帮帮我。
1,工伤申报的身份证如果填错了,能不能改回来。毕竟是人死了,查一查也会知道有没有死人这回事。
2,如果说管赔偿的国家单位,因为身份证填错,拒绝赔偿,我应该用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父亲的权益?相关内容是什么?
3,如果他们再对我母亲百般刁难,我决定回家讨要说话,并在过程中录象,请问这样有没有法律支持!
律师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是公司填错的话,可以尝试向公司追索或要求社保局更改;但如果是员工自己冒用他人或借他人身份被认定工伤的,可能就无法追偿。如果最后工伤没有认定下来,可以工厂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最后录音录像可以的,但必须是在工作的公共场合。
(以上律师回复来自阳光人才网企业会员免费劳动法务群43559112,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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