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稿:新京报
■ 观察家
煤炭企业投入资金建设高速公路,交通部门“代建代管”之后,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追责,如何平衡煤企和公众间的利益冲突?与其搞如此复杂的“代建代管”,不如对民营资本全面开放。
据中国之声报道,在全国银根紧缩、资金紧张的大形势下,加上最近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力度加大,全国多个省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因限贷被迫停工,山西省一度也未能幸免。但自4月起,山西的高速公路建设却逆势而起,继续了最近几年的“大跃进”的形势。今年,山西将新建1000公里高速公路,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突破5000公里。
因为建设规模空前,山西2012年高速公路建设采用新的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由省交通厅和省国资委出面,组织省内七家大型煤炭集团出资成立子公司,再以此向银行贷款,共融资数百亿来建设。七家煤炭集团成立的六家子公司将作为这10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业主。
山西是能源大省,并且还承担内蒙古和陕西等能源大省的能源运输过境的任务,所以建设一定网络的高速公路是必要的。但让专业挖煤的企业突然涉足陌生的高速物流领域,经过了怎样的决策程序,决策的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这样的方案又是否是最佳选择?
新闻中提到,有煤炭企业投资高速后,对“如何才能实现企业盈利”表示忧心忡忡。由此可见,一些煤炭企业,在投资高速公路上未必是心甘情愿,有了这样的心理,这些高速公路能否“建好管好”,很值得担心。
为化解“外行”的疑虑,山西交通厅声称采用BOT模式后,由交通厅“代建代管”。但如何“建好管好”,又是新问题。
虽然名义上七家煤炭集团将成为高速公路的业主,但是交通部门却成为实际的建设者和监管者,也就是业主角色实际上可能会缺位,那在建设责任上可能会履行不足。一旦日后建设质量出现问题,那么煤炭企业和“代管”的交通部门,各自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而交通部门承担“代管”职能之后,如何平衡煤炭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有些高速公路,收入和运营费用可能不匹配,运营费用畸高,业主权益难以保障。但如果要保证企业“包赚不赔”,又可能侵害民众利益。一直以来,不少地方的高速公路都存在着高收费和超期收费的问题。煤炭企业介入高速公路的BOT,一旦效益不好,会不会提高收费标准和延长收费期以弥补煤炭企业的投入?
所以说,组织煤炭企业进入高速公路的BOT事务,虽不失为一种探索,但是,煤炭企业作为“外行”,在投入巨额资金后,高速公路被“代建代管”,里面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利益分配影响也很大,对社会的利弊难以评估。
其实,与其搞如此复杂的“代建代管”,不如对民营资本全面开放。让更专业的企业加入,政府履行好管理的职能就可以,避免在利益夹杂不清的“代建代管”中迷失方向。
近日,铁道部都宣布铁路向民资全面开放了,这是否也值得高速公路方面参考呢?
□陈德成(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