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告
张宽阔同志:
鉴于
你因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公司规定,公司现决定开除并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详见决定)。公司按照你登记的地址已于2012年5月9日将《决定》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给你,现再次登报通知,请你于接到《决定》后5日内或于登报之日3天内,前来公司领取《决定》、《退工通知单》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公司不再办理并视为已送达。
特此登报通知!
宝丽菲姆保护膜(苏州)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