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法院出台服务举措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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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庄超)市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着力找准服务小微企业的结合点,近日出台了《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八项措施》,为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服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对于涉及小微企业的案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强化诉前调解意识,力争降低诉讼成本,快速解决纠纷;对小微企业为原告的保全申请,依法适当放宽担保条件,及时裁定并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对小微企业为被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审慎使用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保全对小微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审慎审查非金融借贷案件,正确认定小微企业涉民间借贷行为的性质和效力,维护小微企业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充分利用与市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妥善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合力预防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对涉小微企业的金融纠纷案件,充分借助与市银监办、市人民银行确立的“和谐金融”共建机制,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和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明显资不抵债且无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时全面地清理债权债务;对经营一时发生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运用重整、和解制度,帮助其度过危机,恢复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