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对个人的重要性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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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在档案的凭证、参考等诸多作用中,普通公民还是主要利用档案的凭证作用。由于档案具有其真实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它有极强的法律效益。它不仅为领导决策、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服务,同时也为您的切身利益服务,帮您解决没有档案就无法解决的问题。对于个人来说,无论是工作调动、出国政审、职称评审、工资调整、劳动保险,还是入党团以及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各项证明的出具等等手续都将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
按照有关规定,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人员,人才中心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境)政审、党团关系管理、婚姻生育管理、代办社会保险、证件年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法律证明等等。
如果流动人员违反规定把人事档案放到其他部门或机构,各级人事部门将不承认其原有身份,必然损害其自身利益,使其应享受的上述待遇得不到应有保障。譬如在失业后将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譬如,没有档案办理社会保险也成问题;譬如单位派你出国公干,没有人事档案,就无法进行出国政审;譬如结婚、生孩子时,没有档案开不成相关证明。
例如学籍档案可以为各类在校生、毕业生的就业、留学或毕业证书丢失的同学出示成绩证明、学历证明、姓名更正、参加工作时间等有关证明。在职人员在早报技术职称时,档案可以提供所需材料,如申报人目前拥有的职称资格文件、您获得的优秀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主持参加的科研课题、您在本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种奖励、申报人所起草的文件及完成某项重大任务的任务书等材料。
可以说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的实践活动谱写着自己的历史,同时将其转化为文字在档案中不断补充、不断添入新内容。所以说人事档案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并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向女士是某事业单位的人事部主任,她认为,人事档案在我国当今社会还是有其存在的理由的。“对于一些私企员工来讲,档案变得可有可无,但另外一些行业的从业人员还需要档案的管理和约束,比如律师、医生等,他们很看重档案,因为这些行业没有档案不准进入。既然有此规定,说明这些行业有其特殊性,人事档案制度也是规范这些从业人员相对有效的措施之一。”同时,向女士还提醒大家:“‘人档分离’体现着社会在进步,但并不代表着档案能够随意丢弃,一些人才可以将档案交由社会公共人事部门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