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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知识: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的特点?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05-06   阅读数量:    
问: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的特点?

答:(1)用工单位无法人资格,即使事后补办营业执照也不改变非法用工的事实。
    (2)赔偿方式为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死亡职工或童工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职工(童工),其一次性赔偿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相同。
    (4)无需进行工伤认定,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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