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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结算年度补缴(2012年4月1日前)有何规定?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05-01   阅读数量:    

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结算年度补缴(2012年4月1日前)有何规定?

答:2012年度办理跨结算年度补缴养老保险的月补缴基数为2025元,比例按目前的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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