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保职〔2012〕20号 关于开展2012年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苏州企业建立 “首席技师”制度,选拔树立一批企业技能领军人才,为企业及产业发展解决实际技术难题,并发挥示范作用,以高端带动企业职工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现就开展首批25名“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对象是我市各类企业中,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且技能水平高超、职业道德良好、贡献突出,在所在企业、行业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企业、行业高度认可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
(四)具有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创造了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五)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六)发扬团队精神,传绝艺、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已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选程序
(一)苏州市首席技师候选人主要由个人申报、所在企业推荐。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推荐申报工作。部、省属企业直接向我局推荐申报。
(二)各市、区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供候选人主要技术技能成果证明(见附件3)和事迹简介材料,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见附件4)。
(三)各市、区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侯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局,逾期申报无效。
(四)由我局组织专家建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区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我局授予 “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称号并颁发铭牌。
三、报送材料
请各市、区相关部门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一)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须加盖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部、省属企业单位印章。
(二)“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表需贴候选人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三)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2012年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审汇总表(由各市、区和部、省属企业单位汇总并填写)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的评选工作,认真组织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好中选优,切实将优秀的企业首席技师推荐出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部属企业要严格把关,做好初评工作。
(二)各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建立与首席技师制度配套的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健全职业培训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作用。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小组等,为首席技师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等工作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以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和组织推进作用。 “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可优先参与 “苏州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苏州市技术能手”等奖项的评选,并由我局对“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颁发一次性奖金。
(三)各市、区要做好组织发动、宣传推广和综合管理工作。要积极动员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的各项方针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技术工人了解首席技师政策,支持和参与争当首席技师活动,激发他们立足本职、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对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实行动态管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档案,对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对不再从事技能或技术岗位工作的,不再享受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有关待遇;在管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过失者,报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称号,停止相应待遇。
联 系 人: 周 成
联系电话: 65242175
附件:1.2012年“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
3.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技术成果证明
4.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字体要求
5.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公示表
6.2012年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评审汇总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