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徐盛兵)我市紧紧围绕“阳光监督”品牌创建,通过三项举措,健全“三责联审”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具有太仓特色的干部监督名片。
我市全面落实对领导干部应审必审,至2011年底,共对21名领导干部开展“三责联审”,其中,离任审计15名,任中审计6名。今年以来,将涉及的14名离任党政正职领导列入“三责联审”范围,并首次采取集体进点会议方式动员部署联审工作,实现了离任尽审。在“三责联审”中力促公开透明,为此,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执纪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三责联审”准备阶段,先向执纪执法、信访等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情况。以干部离任交接等契机,制作发放交接表、自查表,有效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在联审过程中,通过民主测评、会议座谈、单独访谈等方式倾听意见,并将参加座谈和民主测评的对象拓展至单位中层副职,单位人数较少的则要求全部参加。邀请干部监督员全程监督,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助推“阳光联审”广泛知晓。
我市要求整改单位在“三责联审”后30日内形成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查。每年底“三责联审”领导小组进行分析汇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或整改建议。根据联审情况,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国资委、编办、审计局等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