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网络沟通跨洋成功调处商事纠纷
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太仓日报讯(记者 庄超)近日,记者从太仓人民法院获悉,通过努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法院深化能动司法方式,成功调解结案一起涉及日资企业商事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据了解,被告昆山某自行车有限公司是一家日资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我市某企业诉至太仓法院。承办法官实地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产,厂房、设备等都已被转让给他人,日籍老板也返回了日本,根本无法送达诉讼材料。按照正常程序,邮件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结案最少需要4至5个月的时间。
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并没有直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而是与公司原厂房、设备买受人联系了解情况。通过调查,承办法官得知日籍老板委托了昆山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和清算。为此,承办法官立即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得知该会计师事务所仅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无权代理公司参与诉讼或对外支付款项。为了切实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想方设法与公司日籍老板取得联系,通过电子邮件、视频聊天等方式与其反复沟通,向他释明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将合同相应条款和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翻译成日文以便当事人更好理解。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使他了解了其在合同履行中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在法院的主持下,我市这家企业最终仅用9个工作日就与被告达成和解,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