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海鸥计划”正式实施
太仓日报讯(记者 徐盛兵)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集聚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争当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先行军,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苏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全力拓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升引才聚才的灵活性,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导向和机制,构建政府引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引才格局。至此,“海鸥计划”在我市开始正式实施。
据介绍,“海鸥计划”将不分国籍,鼓励各类海外人才来太开展项目研发、技术合作,或从事科研、教育、学术等专业工作,支持用人单位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广聚英才、共谋发展。该计划将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所引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合同且明确在太工作时间,工作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还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遴选程序包括,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合同后,登录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按照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外国专家局)按程序组织遴选评审,提出资助建议名单;资助建议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实施资助。资助依据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给付,劳动报酬在3万元以上方可资助;单个引智项目及单个引进人才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资助资金从人才开发资金列支,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据了解,申报“海鸥计划”资助必须符合《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要求,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中明确的每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申报海鸥计划须提交申报表、柔性引进海外智力项目论证报告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引智对象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认证材料、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解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海鸥计划审核与评审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