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花完,店面转让了
——办理预付费卡纠纷多多
太仓日报讯(记者 廖文婷) 150元办的洗车卡,只用了一次,洗车店就换了新老板,新老板不认这卡,消费者该咋办?会员卡,带来的到底是方便,还是烦恼?
近日,在沙溪镇一所中学工作的顾老师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申诉,其不久前在自己学校附近的某汽车美容装潢店办理了一张洗车卡,金额为150元,刚使用了一次,第二次去就被告知店面转让了,新老板不认,她认为不合理,请求工商部门帮她维权。
沙溪分局前往该洗车店了解情况,原来,该洗车行原经营者为吴某,前段时间吴某以3.2万元转给了现任老板刘某,而吴某拿到转让费后就回了老家,联系不上了。沙溪分局了解到,面额150元的洗车卡光在该中学就至少办了15张,加上社会上的其他办卡者,总量至少几十张,涉及面较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经过两次调解,新老板刘某与原先办卡的消费者达成了协议,他承诺以前售出的洗车卡自即日起3个月内继续有效,并在店堂外显著位置张贴告示将此信息通知所有办卡者,该起办卡消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针对社会上多次发生的办卡后店家玩“失踪”的案例,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时,必须对该经营单位的规模、诚信、经营资质等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建议预付费金额不要太大,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