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哥屡犯
——刚获释又“进宫”
太仓日报讯(记者 庄超) 3月23日晚,朱某独自来到辖区花园KTV,消费了高达2300余元后向服务员表示自己无力支付账单。民警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这并不是朱某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地吃“霸王餐”,其在2011年两次因吃霸王餐被昆山市公安局处理,此时,距他上次劳教释放还不到一个月。
2003年朱某因盗窃摩托车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2月因盗窃被昆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1年2月因寻衅滋事被昆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同年3月因寻衅滋事被昆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被苏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
城中派出所民警联系到朱某在昆山的老父亲,朱父表示他的儿子好逸恶劳成性,家中刚上一年级的孙女靠他每个月仅1000多元的工资抚养,实在是无力支付这笔费用。
现朱某因寻衅滋事已被行政拘留,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