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人才网首页 | 快捷方式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小程序 欢迎来到阳光太仓人才网!  [登录] [免费注册]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今日访问量 次  当前在线
太仓人才网
  滚动信息:
今天 11月25日 00:00起 更新职位: 2196 投递简历:893 |   实时动态 ... 更多动态
当前位置:全站资讯-> 政策法规 -> 劳动保障

太仓劳资案例:借用老乡身份签合同遭遇工伤企业想耍赖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03-20   阅读数量:    

劳资案例:借用老乡身份签合同遭遇工伤企业想耍赖  
  
  法院裁决鞋业公司赔偿6.5万元

   打工者冒用他人身份应聘上岗,遭遇工伤后,企业竟以“查无此人”为由撒手不管。日前,太仓法院确认伤者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支付受伤员工工伤赔偿金6.5万元。

  2008年6月,打工者程某进入我市一家鞋业公司工作。当时程某的身份证不慎丢失了,他就借来老乡林某的身份证用一下,并以林某的名义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从未给“林某”办过社会保险。不过,公司每月都按时把钱打到程某的工资卡上。虽说自己确实是冒用他人的身份上岗,但是程某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

  2009年4月,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诊断为右腓骨骨折。程某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属于工伤,所以向太仓市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鞋业公司则以厂内并无“程某”而只有“林某”,公司与程某并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责任。

  去年1月,经过一裁两审,法院最终确认程某与鞋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去年4月,程某的交通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于去年9月鉴定为伤残九级。1个月后,仲裁委裁决鞋业公司支付程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7.2万元。鞋业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公司始终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林某”是另外一个职工。经过调解,鞋业公司承诺一次性支付程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6.5万元,并在法庭上当场把钱付清。 
 

网站公告
网页招聘

太仓人才网公众号

太仓人才网手机版

阳光太仓人才网小程序

太仓人才网客服
固定电话:0512-33003311
移动电话:18913780685
传真号码:0512-53356917
邮箱地址:jlee@tcrcsc.com
在线服务:QQ 1987127758 ; QQ 451677071
太仓人才网(www.tcrcsc.com) 太仓人才网WAP(wap.tcrcsc.com)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人力资源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正在载入...
消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