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太仓市文化馆位于苏南经济发达地区,为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国家一级文化馆,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人才建设,经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太仓市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名,按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戏剧编导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戏剧表演、导演专业。
3.户籍、性别不限,35周岁以内(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工作实绩,创作、导演的戏剧、曲艺作品有获奖记录。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8~9日
报名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到太仓市文化馆(江苏省太仓市上海东路98号,电话:0512-53377951)进行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
3.反映报考人专业素质所需的其它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5.凡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面试时交验原件。
报名者须对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申报,在报名、
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
(三)体检: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
三、聘用
1.经考核合格者,在太仓人才网上公示。对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录取通知书》。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由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太仓市纪检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12—53528848、0512—53377951
监督电话:市纪委0512-53521537,市人社局0512-53534846
Email:tcwhg66@163.com
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